机动车交通违法查询
请输入车牌号:[格式:粤BXXXXXX]、车架号[车辆识别代码]后4位:[车辆必须输车架号(车辆识别代码)后4位,非数字和非字母请用*代替(如:★/;$-等),无车架号请输入1234]
处理交通违法须知
- 一、当事人在现场接到交警当场查处并开出的《处罚决定书》的,应在十五日内持《处罚决定书》到银行缴纳罚款。对只处罚款的,逾期不缴纳的,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。对扣留机动车或驾驶证的,应携带有效驾驶证、行驶证、身份证到执法单位接收处理。
- 二、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(指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) 1、经查询处理方式显示:“可直接缴款”的。当事人或车主无异议,可凭交通违法通知书号直接到银行缴款。如有异议请携带驾驶证、行驶证、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执法单位陈述申辩。
- 2、经查询受理方式为:“违法处理网上预约”的。请预约成功后备齐以下资料到交警支队任一交通违法处理点处理。
- (1) 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:违法行为人身份证、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等原件;
- (2) 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:违法行为人身份证、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等原件,单位委托书加盖公章(原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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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
- 1、深圳市道路交通违法时间为2010年8月1日前不需打单即可缴费。
- 2、凡是要对机动车状态进行刷新操作的请到交警支队的车管、违法业务窗口及各检测站免费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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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省厅交管局的要求,省内异地交通违法请点击http://jj.gdga.gov.cn/wzss/searchwzss.jsp查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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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内异地交通违法可到相关大队窗口缴纳
当前支持缴纳的大队有:罗湖大队、福田大队、口岸大队、南山大队、盐田大队、宝安大队、龙岗大队、光明大队、坪山大队、龙华大队、大鹏大队、机动训练大队、同乐高速公路大队、梅观高速公路大队、惠盐高速公路大队、机场大队、蛇口港大队(点击查看各大队一览表) 或各车管所及分所窗口缴纳(点击查看车管所及分所一览表)
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
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6号
邮编:518000
电子监控机动车违法查询电话:0755-83930135
车管所车管业务查询电话:0755-26795867
交警局值班电话:0755-110、122
车管所值班电话: 0755-26785765
网址:http://www.stc.gov.cn